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0月12日公布,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官员潘良因涉嫌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经过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调查,已移交给检察机关处理。目前,潘良已被依法逮捕,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件的审查起诉。最近,淮北市检察院已对潘良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潘良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询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潘良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包括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的助理政务专员与副局长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离职后,潘良继续利用原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再次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因此依法应追究其受贿等相关罪责。
潘良于2025年12月12日被查处,2023年6月8日被开除党籍。调查显示,潘良背离理想信念,抵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接受宴请与高尔夫等违规活动,收受礼品。在干部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且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为亲属谋取利益,参与商业活动和干预市场经济,严重违纪违法,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与受贿罪。
潘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旧不收敛,其行为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开除党籍,取消相关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潘良,男,汉族,江苏南京人,195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自1975年4月起工作,曾任职于多个政府部门及企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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